吉林省教育厅文件
吉教体字〔2013〕20号
关于做好2013年吉林省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教育局、各高等学校:
根据华体会首页(中国)网页版《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》教体艺司函【2013】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,现将2013年吉林省各级各类学校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任务
2013年,吉林省普通小学、普通初中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施《标准》,并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《标准》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。
二、测试内容
根据华体会首页(中国)网页版体卫艺司《标准》设置的测试项目及有关要求,2013年全省统一按国家《标准》测试项目。测试项目按“2013年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”(测试项目表附后)。
中、小学生身高、体重、视力等项目的测试可与学生体检工作相结合,使用同一结果,不重复测试。
三、数据上报
1. 各级各类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原始测试数据(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、测试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和人员等信息),于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(域名:www.csh.edu.cn),依据其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”。
2. 上报数据工具软件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。
3. 学生本学年《标准》测试总分和等级2项数据暂不上报,测试工作结束后,华体会首页(中国)网页版将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《标准》,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测试成绩。
四、数据核查
1.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下级华体会首页(中国)网页版门、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。并将测试学校基础情况(包括学校名称、主管校长、测试主管教师、各年级男女测试人数、测试时间、使用仪器等),11月10日前,由各地区汇总上报吉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。
各高等学校自行审核并将测试学校基础情况(包括学校名称、主管校长、测试主管教师、各年级男女测试人数、测试时间、使用仪器等)直接11月10日前上报吉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。
2. 各级各类学校登录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”,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,在线确认提交。
3. 吉林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(暂设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军体教研部 联系人 李刚教授 电话18626621954)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,进行逐级审核并确认在线提交成功。
4. 吉林省教育厅于2013年11月1日至30日期间,按各市(州)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每年级1000名学生的数量,组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抽查、复核。将随机对全省高等学校每年级1000名学生的数量进行抽查、复核。
5. 各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订测试数据核查办法,开展本区域内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,加强过程监管,确保报送数据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
6. 严肃测试工作流程、严格测试标准,保证测试数据的真实、准确。对虚报数据、挪移数据、编写数据等情况,追究学校主管校长责任,全省通告。
7. 省教育厅将组成调研组对各级各类学校《标准》测试工作进行检查、督导。
五、结果公布
1. 各级各类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,要按年级、班级、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,中、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。
2. 各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要公示所辖地区测试结果,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示所辖中、小学校测试结果;省教育厅将所属高校本科新生测试结果,分市(州)反馈至生源所在地区。
3. 结束抽查、复核后,省教育厅将公布各市(州)测试成绩和测试数据抽查结果。
六、管理和保障
1.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《标准》测试、数据上报、结果公告等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,实行校长责任制,明确具体部门、人员,组织制订测试、上报工作方案,在体育课、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中,统筹安排、全面落实。
2. 各市(州)华体会首页(中国)网页版门要全面部署本地区测试和上报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的推动和督促,逐级、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,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,确保本地区数据上报学校率达到100%。
3. 各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,加大经费投入,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;要加大培训力度,将测试、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、体育教师的培训内容,及时组织专业培训;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。
4. 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本校测试和上报工作,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测试覆盖率达到100%。要强化测试工作保障水平,进行专项经费投入。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研究室,加强科学研究。要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。学校应配备测试、上报工作专职教师。体育教研部要不断强化体育教师的专业培训。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。
5.省教育厅将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、数据上报准确、及时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,对上报数量不足、数据错误、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批评,并追究相应人的责任。
6.省教育厅将在8月初对各地区进行《标准》测试和数据培训,各地区对县进行培训《标准》测试和数据培训,时间、地点、结果报省教育厅。
7.各地区要将制定2013年《标准》测试上报工作实施方案,包括部署推进、测试人员培训、条件保障及数据核查与分析等,于2013年7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。
附件: 2013年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表
吉林省教育厅
2013年6月14日
附件:
2013年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表
组 别 |
测 试 项 目 |
小学一、二年级 |
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跑、1分钟跳绳 |
小学三、四年级 |
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跑、1分钟跳绳、1分钟 仰卧起坐 |
小学五、六年级 |
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跑、400米跑(50米×8往返跑)、1分钟跳绳、1分钟仰卧起坐 |
初中以上学校各年级 |
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肺活量、50米跑、1000米跑(男)、800米跑(女)、坐位体前屈、立定跳远、引体向上(男)、1分钟仰卧起坐(女) |
说明:凡测试项目后未注明性别的,男、女生均应测试。
吉林省教育厅
2013年6月14日
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印发